据介绍,2009年,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4类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盒等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在1500元限额以内免收费用,由财政补助。


此外,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涪陵区、荣昌区、巫山县、城口县等地出台了对困难群众1000至2000元的文明治丧补助标准;渝北区、巴南区、酉阳县、彭水县等对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化的和农村户籍人员火化的群众给予1000元的火化丧葬补助;渝中区、大渡口区、荣昌区、酉阳县对文明治丧的普通群众给予800元—1500元补助。


市民政局还以九龙陵园、歌乐山公墓、灵安陵园三大公墓为试点,以树葬等生态葬法免费安葬城市“三无”老人及农村五保户。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有41家经营性公墓共推出树葬、花葬、草坪葬等58293平方米,璧葬25184个,免费安葬困难群众8814人,免费安葬对象扩展至低保户、困难户、残疾人、革命烈士及已故癌症病人,并以低价位对全市低收入群众提供安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