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墓服务网提醒:尊敬的客户,为使我们能更好地为您服务,尽力减少您的麻烦,我们特向您告知购墓、落葬、祭扫等活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骨灰盒外径尺寸不得超出29(㎝长)×19(㎝宽)×18(㎝高),特殊规格,需办理特殊加工石箱费用另计的手续。敬请留意骨灰盒尺寸。

二、客户凭火化证明或市民政局规定的六种认购寿穴的证明材料,方可购墓。

三、选购墓穴、填写碑文请提供下例材料:

1、使用人的火化证明(迁墓凭迁移证)及使用人的证件照;

2、正确填写使用人的姓名、出生、死亡的确切日期,提供申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3、碑文填写后,请仔细核对,核对无误请签字。

四、购墓后,办理与墓穴相关的一切事宜,均凭购墓时的整套凭证方可办理,以下事项,请到本园业务大厅办理:

1、落葬手续:程序为(1)凭墓穴证开落葬单(2)凭落葬单到墓区由身穿黄马夹、佩带工号牌的落葬工协助进行落葬。

2、骨灰寄存:市内骨灰代办托运手续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不办理此业务。

3、加字、红改黄(或黑)字、客户住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

4、墓穴十年维护管理费的续缴手续。

5、墓穴证书遗失后的补办手续。(需持所在街道居委证明及认购人、办理人的身份证,经核实后补办。)

6、寿穴人亡故后需做瓷像的,请提前一个月办理。

7、瓷像底照应在瓷像烧好后及时取回,超出三个月作为自动放弃,并由本园进行处理。

五、园内严禁一切迷信活动,爱护绿化、讲究卫生、提倡文明安葬与祭扫,防止事故发生。本园墓区主干道两旁,备有焚烧桶,供客户焚烧少量祭祀物品之用,敬请远离绿化焚烧,谨防烧裂石制品及熏黑他人墓石,以免引起纠纷与赔偿。

1、墓穴上不准私自安装附件物品,自行放置的贵重易碎物品遗失或损坏,本园概不负责。

2、本园土地权属国家所有,客户拥有使用权但无转让权,因故退墓者,按销售合同相关约定办理。

六、艺术墓、自选墓由本园专业设计,客户可提供相关资料及要求,设计方案经客户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本园对艺术墓、自选墓的高度、石材与绿化的占地比例,执行重庆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

七、清明、冬至是落葬的高峰期,落葬时会产生等候现象,敬请客户谅解。为使客户从容落葬,本园提醒客户避开落葬高峰期,预约、错时落葬。

八、扫墓时应注意安全,谨防路滑,请勿靠在相邻的墓碑上,以免在拥挤时挤倒墓碑而造成事故。

九、免费服务项目:

1、给墓碑描字(免3年)。

2、为行动不便的客户依先后秩序提供轮椅车。

3、供应开水,雨天或高温季节提供雨伞使用。

4、提供咨询、墓穴位置查询指南服务。

5、为购墓客户提供一年内骨灰寄存服务。